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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得克扣村小学经费
摘    要:教育部下发通知强调,乡镇中心学校不得以统筹的名义,截留、挪用、克扣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并切实落实;在编制年度预算核定学校公用经费时,适度向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校倾斜,提高这些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切实保证其日常需要。

关 键 词:公用经费  小学校  教育部  中心学校  学生规模  年度预算  学校经费  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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