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犯罪案件“轻刑化”三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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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大壮.渎职犯罪案件“轻刑化”三问[J].公民与法治,2014(7):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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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大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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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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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2005年至2008年,因渎职犯罪被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人数占判决生效人数的比例在80%以上。2008年-2010年,渎职犯罪案件生效判决中,六成以上人员被免予刑事处罚,且缓刑、免处两项指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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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渎职犯罪 犯罪案件 轻刑化 2008年 最高人民法院 生效判决 刑事处罚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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