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大释法及其与香港特区司法终审权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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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哲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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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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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特区基本法》赋予了特区法院以司法终审权,而人大释法与之并行不悖。人大释法符合《香港特区基本法》与我国的宪法体制,虽然人大往往是被动释法,但却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较强的政治性,其解释规则亦异于特区法院。为了使人大释法与特区司法之间进行更好地衔接,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明晰《香港特区基本法》第158条、强化基本法委员会的作用并适时启动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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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释法 司法终审权 基本法委员会 基本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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