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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摘    要:我省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开始,一些机构将被撤并。为了合理地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档案,确保档案齐全、完整,不因机构变动而遭受损失或发生泄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对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在机构改革中,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档案处置工作,尤其是发生机构变动的单位,要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要按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新设置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及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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