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时代婚姻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显著变化之我见
引用本文:周玉辉.新时代婚姻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显著变化之我见[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10(5):72-74.
作者姓名:周玉辉
作者单位:安徽省池州市安贵律师事务所,安徽池州,247100
摘    要:随着私有财产的数量急剧增加和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使得当前婚姻生活中的夫妻共同财产界定日趋复杂,而于2011年7月4日通过,于8月13日开始实施的雾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较之前的两个司法解释有显著变化,主要表现在按揭、赠予房产及投资增值收益等方面。“解释三”不仅为当前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了判定依据,也从立法角度上对新婚姻法做了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对当前年轻人的婚姻生活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关 键 词:按揭  孳息  增值收益  不动产赠与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