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矜老恤幼”:刑法宽容须有度——兼评《刑法》修正案(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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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月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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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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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古代矜老恤幼刑法制度具有严刑本质,同时也蕴涵着人道价值,但并非现代刑法中的人道主义。人道能够作为刑事法治的重要价值理念,但不是刑罚本身的价值要素,对矜老恤幼刑法制度应正确看待其人道价值功能。矜老恤幼的刑法宽容思想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相契合,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对矜老恤幼制度进行完善,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容有度、以宽济严,以实现刑法的人道主义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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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矜老恤幼 人道价值 宽严相济 刑法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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