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刑类型扩充论——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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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伟珂.资格刑类型扩充论——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1(4):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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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伟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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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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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八)》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现有资格刑配置、扩充资格刑类型的契机。可以考虑将禁止令这一非刑罚处罚措施,根据其所禁止的内容予以分解,上升到刑罚的层面,补充完善资格刑的类型;危险驾驶罪的设立使我们有必要考虑将剥夺特定资格(技能)为内容的行政处罚措施改造为刑罚措施,并增设单位犯罪的资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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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格刑 禁止令 单位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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