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罪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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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敬峰 王新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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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大学,济南,250100 2. 枣庄市台儿庄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枣庄,27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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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确立于我国第一个刑法修正案 ,其立法宗旨在于有力地打击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违法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自然人和单位 )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会计管理法律制度及社会正常经济秩序 ,犯罪对象是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为主的会计资料 ;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犯罪客观方面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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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隐匿 故意 销毁 会计 账簿 凭证 报告 资料 犯罪 |
文章编号: | 1008-3154(2003)03-0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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