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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诗学“情”范畴对明清尚情传统的批判继承
引用本文:张伟.船山诗学“情”范畴对明清尚情传统的批判继承[J].求索,2023(4):178-186.
作者姓名:张伟
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两汉魏晋南北朝乐府诗研究史论(1920—2021)”(项目编号:21YBA293);
摘    要:王夫之针对清初颓靡的士风与诗风,以理学为基础,继承湖湘文化中经世致用的传统,结合心学的时代思潮,对传统诗学“诗言志”“诗缘情”的抒情传统和明清诗学中的尚情传统进行了重新梳理。他主张情志合一,认为只有“贞志”“大欲”“公意”可入诗,并细致区分了四种不同层次的“意”,提出了“俱不在意”和“不得以名言之理相求”的原创性命题。王夫之融合“志”“欲”“意”“理”“势”,构建了废虚返实的诗学精神和以主情崇正为主要特征的审美情感论。船山诗学中的“情”范畴与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中的人民性具有理论的契合点,其诗学范式、方法、格局和境界对当代文学理论的建构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 键 词:船山诗学  明清时期  尚情传统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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