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专项工作审议的操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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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星辰.谈谈专项工作审议的操作重点[J].辽宁人大,2010(1):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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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星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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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阳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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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督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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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 操作 人民检察院 切身利益 若干关系 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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