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规则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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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家永.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规则的认定[J].理论建设,2006(6):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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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家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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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合肥2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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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准确理解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尤其是明确认定其应当遵循的规则,是正确处理交通肇事疑难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证。认定时应遵守的规则包括:交通肇事行为的有罪性;定罪的纯粹性;行为人对交通肇事的明知性;逃逸目的的特定性;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性;逃逸行为的单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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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罪 逃逸 逃逸致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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