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5月26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按照日程安排,对法规案进行表决。主持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永良宣布:“经主任会议决定,在对《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表决之前,先对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中的有关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实行‘暂扣物品’的规定,进行单项表决,如果法定多数赞成这一规定,则该项规定写入法规,否则将该规定删除。”表决结果:赞成24票,反对25票,弃权7票,赞成票未获得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65人的过半数,“暂扣物品”的规定从该条例(建议表决稿)中删除。会议紧接着对该条例(建议表决稿)进行表决,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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