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好意同乘而致人损害之责任承担
引用本文:王娉娉.好意同乘而致人损害之责任承担[J].中国审判,2009(4):70-72.
作者姓名:王娉娉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好意同乘概念及经典案例 所谓好意同乘而致人损害是指:行为人出于善良意图合法地向他人施以便利,使对方无偿搭乘自己驾驶的机动车辆,但在该行为过程中,由于行为人的过错致使搭乘人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关 键 词:致人损害  责任承担  行为人  经典案例  机动车辆  行为过程  财产损失  合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