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权不容歧视——对“中国乙肝歧视反诉第一案”的法律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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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贞,张林南.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权不容歧视——对“中国乙肝歧视反诉第一案”的法律解读[J].中国审判,2009(6):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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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贞 张林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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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纠纷:源起“乙肝大三阳”
2008年,23岁的原告李文从广州某大学毕业,就幸运地同位于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百强民营企业之一某科技公司签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双方约定了工资待遇等。据李文向法院反映,他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军训和其他培训活动,但当体检显示为“乙肝大三阳”后不久,公司突然通知他停薪停职,并以此为由拒绝录用。在大学生就业形势目趋严峻的情况下,为保住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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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乙肝 就业权 歧视 高新技术开发区 解读 法律 反诉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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