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进银行的钱咋能“不翼而飞”?——武汉中院首例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案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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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晓雯,赵云霞,徐丹丹.存进银行的钱咋能“不翼而飞”?——武汉中院首例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案始末[J].中国审判,2009(11):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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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晓雯 赵云霞 徐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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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9月12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作出再审判决,认定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因未尽到保护客户存款资金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存款人胡女士25万余元存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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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银行 全部责任 判决 赔偿案 首例 汉中 中级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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