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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要实行“三制”
引用本文:陶景昱.行政执法要实行“三制”[J].行政与法,1999(1).
作者姓名:陶景昱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井湾子省电位器总厂
摘    要:实行依法行政“三制”是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所谓“三制”,即部门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行政机关各自不同的工作性质、业务和职能范围,将国家颁布施行的现行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按其内容分别确定由有关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学习、宣传、遵守和执行,并负责监督检查,使执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把各项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各级政府要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及其各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并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以及任期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通过部门执法责任的施行,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检查经常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促进执法责任到位,提高执法水平,改善执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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