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公司法中的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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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磊杰.论美国公司法中的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制度[J].研究生法学,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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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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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2006级博士研究生(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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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规则构建应侧重保护以下三类主体之利益:(1)保护少数股东之利益使其免受多数股东表决权滥用之危害;(2)保护多数股东之利益使其免受公司内部人(如公司董事)权力滥用之危害;(3)保护与公司交易第三方(特别是公司债权人)之利益使其免受公司董事或多数股东对公司资本滥用之危害。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即为保护少数股东之利益使其免受多数股东表决权滥用之危害而做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①本文拟从制度的起源、发展、理论基础、适用方法和程序以及相关制度保障等诸方面对美国公司法中的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制度进行全面而细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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