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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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宁政办发[2021]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1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现就我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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