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工会参与权问题的法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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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德文.关于我国工会参与权问题的法理思考[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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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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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总干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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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致使处于“安全阀”地位的中国工会任务加重,压力加大,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工会地位仍处于原先计划经济时的水平,几乎对自身承担的任务及须履行的职能不堪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工作者迫切呼唤着工会地位的提高。工会地位涉及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结构中的位置。从法律上看,它实际上反映的是工会的权利问题。有权利则有地位,无权利则无地位。这种逻辑是十分简明的。从我国现行法律上看,工会的权利主要包括代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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