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编制199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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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发[1996]46号(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四日)1997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第二年。编制和执行好1997年中央和各级地方预算,对完成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现"九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编制好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知:一、妇制199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编制1997年预算,要全面贯彻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继续实行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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