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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制与建立党组织同步进行
作者单位:中共本溪市溪湖区委
摘    要:我们本溪市溪湖区委在企业转制过程中,按照党建工作与企业转制同步进行的原则,重点抓了转制企业的党组织建立。主要采取了以下四种形式和措施: 一是整体转制,合理保留党组织。对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转制前党组织比较健全,且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企业整体被原企业经营者(党支部书记)买断的,采取整体划转的办法,保留原支部班子,党组织负责人仍由原来的支部书记担任。对于买断企业的私营企业主是党员,只要具备支部书记条件,党员拥护,一般可以直接安排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对于转制企业经营者不是党员的,我们采取从企业中推选思想政治素质好,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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