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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起诉的法律问题探讨
作者姓名:王新堂  原东梅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王新堂),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原东梅)
摘    要: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就意味着从法律上确定犯罪嫌疑人无罪,人民检察院应当严肃、谨慎、正确地运用不起诉的规定.同时,应加强对不起诉的制约与监督.

关 键 词:不起诉  法律性质  无罪  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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