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法理学思想论纲(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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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育玮,罗大钧.邓小平法理学思想论纲(二)[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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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育玮 罗大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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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法商学院!上海200234(孙育玮),华侨大学法律系!福建泉州361000(罗大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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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明确提出了对于“惩治腐败”和“同各种破坏安定团结的势力进行斗争”,“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而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原则。论述详见《邓小平文选》第1卷314页,第2卷371页、403页,第3卷163页、284页、313页、379页。此原则的法理意义在于:(1)历史经验证明,频繁的政治运动或群众运动有许多负面作用,如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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