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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官有了“六条禁令”
引用本文:杨可.北京法官有了“六条禁令”[J].民主,2004(9).
作者姓名:杨可
摘    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北京市法官在履行职务期间,只要存在违反“六条禁令”的基本事实,不论情节轻重,将一律被处以撤职、限期调离、辞退或者开除等处罚;其行为构成犯罪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领导责任也要从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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