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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
摘    要:穗字2008]8号(2008年7月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我市建成全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特作如下决定。

关 键 词:科学发展  首善之区△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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