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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见的证成与修正:传统定罪思维之超越——兼论犯罪构成理论模式之选择
作者姓名:李洁  王志远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以司法三段论定罪思维模式理解为前提,司法三段论作为核心法学方法论受到质疑,其遭遇批判具有必然性.辩证推理作为超越性的法学方法论,强调在犯罪判断的形式要素和实质性因素、事实要素与规范要素之间形成良性的辩证,具有其合理性,但是辩证推理并不完全符合常人化的思维.鉴于前见的前反思性,需要借助法律的判断以及原则化的实质标准对其进行证成或者修正,因此定罪过程应当被概括为"前见的证成或者修正".基于这种新的定罪思维理解,选择多元递进的犯罪构成理论模式是妥当的.

关 键 词:犯罪构成  定罪思维  常人化  修正  定罪过程  思维模式  犯罪构成  理论模式  选择  实质标准  原则化  法律  前反思性  常人化  完全  合理性  事实要素  规范  因素  形式要素  判断  超越性  辩证推理
文章编号:1005-9512(2008)06-0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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