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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给传销人员受罚 屋主状告工商被驳回
作者姓名:滕莹
作者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因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被工商部门处罚,受罚屋主不服处罚向法院提起诉讼。最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南宁首例出租屋主因向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受罚而状告工商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

关 键 词:传销人员  工商部门  租房  行政诉讼案件  人民法院  房屋出租  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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