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组织化动员和草根动员是促成集体行动的两种常见形式,然而,G市反对垃圾焚烧厂建设的业主集体行动不仅没有组织化动员力量(如业委会)的参与,也没有草根行动者刻意维持的名实分离的弱组织,那么,业主集体行动如何可能?分析G市案例发现,"去组织化"是业主集体行动的策略选择。它包括三个特征,无领导有纪律、行动上自我定位和网络虚拟串联。"去组织化"依托政治认知、网络传播和情感动员消解合法性、安全性和搭便车三重集体行动困境。它与组织化动员和草根动员的差异在于,动员结构既不是有组织也不是弱组织,政治取向上呈现认知和行动的分裂。实践层面,它表明公民在治理参与中成长,也预示中国公民社会构建及其与国家良性互动的艰难;理论层面,个案研究的发现为考察业主集体行动的动员提出了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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