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职能被转移后,哪个行政机关作被告”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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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重岱,周国兴.“行政管理职能被转移后,哪个行政机关作被告”之我见[J].行政与法制,2002(7):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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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重岱 周国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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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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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在不断调整。由此,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管理职能被转移到其他行政机关的情况下,当事人提出起诉时,是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呢,还是由接受该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呢?例如:一公民状告某市房产管理局拆迁许可证违法案,原告请求撤销该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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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机关 被告 具体行政行为 原告 起诉 行政管理职能 撤销 拆迁 房产管理局 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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