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法制研究不外两大方面:一是对静态的“法”的研究;二是对动态的“制”的研究。动态研究方面,依角度不同,有几种研究方法:一是从法律职能的角度,把法制看成社会关系的动态调整过程,对法律的立、改、废及其实现进行研究;二是从法律实施的角度,把法制看成是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有机统一,对法律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研究;三是以法律的本位为角度把法律看成是社会的神经系统,对法律的控制机理进行研究。目前,第三种研究相对落后,尤其是近两年来,有人错误地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活跃学术研究对立起来,一度兴起的法律控制论消声匿迹。为了繁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本文抛砖引玉,用上述第三种方法试探法制的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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