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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是工作的最高标准
作者姓名:全志超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摘    要: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必须把人民利益摆在最重要的位置。目前,全国法院开展的“审判质量年”、“执行年”、“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正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在这项活动中,我们围绕这“三项活动”,抓好“六个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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