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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深圳 增进人民福祉
作者姓名:乐正
作者单位: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院长、教授博士
摘    要: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承认差异,积极化解矛盾,努力形成共识,以法律、政策和舆论的力量构建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环境,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使差异建立在主动调节和公平调节的基础上,把效益与公平、竞争与互助统一进来。努力实现利益差距的取长补短和发展目标的总体趋同,共同促进社会进步,实现安定和睦。和谐社会的构建至少需要四个社会因素,一是物质财富的积累,二是公平制度的建立,三是道德基准的有效,四是化解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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