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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春贪污案
摘    要:被告人:徐晓春,男,33岁,原系广东省康辉贸易发展公司业务部承包人,1992年7月15日被逮捕。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徐晓春犯贪污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89年10月间,被告人徐晓春与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分行花园营业所会计王淑怡相互勾结,合谋进行贪污犯罪活动。王淑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所大额存款月报表提供给徐晓春。徐晓春从中选定广州市侨丰贸易服务部和广东省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营业部作为冒充开出汇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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