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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赣南行政公署的命令
摘    要:(一九五四年六月三日(54)府办政字第一四四号发出)「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赣南行政公署的决议」,业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兹特随令颁发,希即遵照执行。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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