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法与物权法的衔接及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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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世君 赵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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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70;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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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获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资助,同时为中国法学会2010年十大专项研究规划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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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的颁布对企业国有财产保护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也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国有资产法与物权法进行了必要的衔接。但国有资产法还应在四个方面与物权法进行协调:国有资产法的立法保护范围应当和物权法相协调;国有资产法中的出资人应与物权法对物权人的规定相协调;国有资产法中物权行使的制度应与物权法的要求相协调;国有资产法中的登记制度应与物权法的要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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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国有资产法 衔接 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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