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在台湾,增值税被称为营业税。台湾的营业税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1986年 4月 1日以前,台湾的营业税是一种全值流转税,即以商品或劳务流转额全值为课税对象,存在着重复征税和税上加税的现象,不利于专业分工。 1986年 4月 1日台湾将原营业税改革为国际通行的增值税,课税对象由全值流转额变为增值流转额,但名称依然延续原来的“营业税”叫法,只不过内容发生了实质性改变。 作为同一税种,台湾和大陆增值税的基本特征是大致相似的,但在具体制度安排方面则存在不少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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