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物权法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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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昂.浅议物权法定原则[J].法制与社会,2011(2):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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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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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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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物权的种类应当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新种类的物权种类.物权法定原则是随着社会以及经济的发展产生的.该原则有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进一步完善物权法律体系、积极维护当事人的物权利益、实现降低交易成本等.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新型的物权种类层出不穷,该原则更多的暴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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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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