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定原则现实意义之探究——我国是否应当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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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昱林 刘益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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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吉首大学法学院 2.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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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构造的重要基柱之一",源于罗马法,正式确立于近代资本主义民法,其后为继受罗马法的大陆法系多数国家采用,有整理旧物权、物尽其用、保障交易安全之功能.近代以来,该原则受到了诸多批判,有否定和修正之说.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认为在当前坚持物权法定原则对限制公权力扩张,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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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定原则 公有制国情 私法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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