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有利于"为导向开展法律援助——以南华工商学院法援中心为例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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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仲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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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华工商学院法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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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而言,法律援助可分为政府法律援助与社团法律援助.政府法援机构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进入财政预算的公务人员,而且法援申请人依法定申请程序获得审批后方可得到法律援助.社团法援多为兼职,其工作人员也非政府公务人员,在提供法援的程序上也不太严格.限于本文主旨及篇幅所限,拟主要论述社团法援中的校园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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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援助 财政预算 申请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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