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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商品房明码标价 涨价须经物价部门审核
作者姓名:钟晶晶  张晓蕊  袁晓澜
摘    要:国家发改委3月22日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令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关 键 词:开发商  二手房  物价部门  房地产开发项目  商品房销售  销售价格  涨价  套内建筑面积  商品房经营  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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