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对弱势群体犯罪的优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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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晓辉,宋乾.中国古代法律对弱势群体犯罪的优恤制度[J].中国监狱学刊,2004,19(6):138-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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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晓辉 宋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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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市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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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以老弱病残及孕、妇、幼为主体的弱势群体的犯罪,中国古代法律在发展完善的过程中,确立了一系列的优恤制度,主要集中在刑罚原则以及监狱管理制度方面。不仅确立了老幼废疾减免刑罚的原则,而且建立了日益完善的悯囚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恤刑慎罚的思想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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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弱势群体 优恤制度 恤刑 慎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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