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正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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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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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函[2016]5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正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凤仪镇建制,设置凤仪街道。新设置的凤仪街道辖原凤仪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楼台村。二、同意撤销碧峰乡、乐俭乡、杨兴乡、桴(?)乡,分别设置碧峰镇、乐俭镇、杨兴镇、桴檑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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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区划调整 正安县 凤仪 碧峰乡 黔府 政府驻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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