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的必然取向是“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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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人治、轻法治的四种偏向如何开展反腐败斗争,实际上有着两种不同的意见和主张:一种是"法治",另一种是"人治".公开不赞成"法治"的情况不多,但在行动上轻视"法治"、偏爱"人治"的情况还相当普遍.其表现有: 首先,夸大思想教育的反腐败作用.片面强调对人的思想、精神灌输作用,很明显这是以"人治"为特征的."法治"是根据国家和全体公民的最高利益及意志规范政府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为准则,具有极大的强制力.勿容讳言,我们并不否认思想教育反腐败的积极作用,但这种作用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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