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伤害 理当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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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冰.过失伤害 理当惩罚[J].法律与生活,19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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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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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省海口市424医院 本期公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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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判长、陪审员: 作为本案的公诉人,本人出庭就公开审判被告人马光军过失重伤一案,依法支持公诉。在法庭调查中,已清楚地证明了我院起诉书认定的被告人所犯罪行,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充分的。下面就该案发表公诉意见: 一、客观上:若马某用力推的不是刘某而是其他人,或者刘某未喝酒,而丧失自控能力,这一推就不会造成重伤。 正因为马某用力推的是刘某,而不是他人,正因为刘某喝的酩酊大醉,这种偶然性与特殊的时间、地点、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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