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近日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共列出12条职务消费的禁止性项目,主要涉及超标准、豪华、高档消费;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装修、保健、商业保险、培训费等费用;利用职务转移职务消费支出;虚列费用.套取现金等行为。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发布是党中央、国务院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有利于更好规范国有企业管理。此次四部门发布的《办法》一大亮点是采用非常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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