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農村糧食統購統銷暫行辦法’的制定和實施,標誌着我國農村糧食統購統銷政策進一步的發展,它將使農村糧食工作在‘定產、定購、定銷’的基礎上更加健全起來。我國從一九五三年開始實行糧食統購統銷政策。當時任務繁重,時間緊迫,經驗缺乏,一時無法估清糧食產量和農民餘糧缺糧的情况。因此,對於糧食統購統銷工作,還不可能定出一套完整的全國統一的制度和辦法,而只能規定一些執行政策的原則和簡便易行的辦法。在一九五四到一九五五年度的農村糧食統購統銷工作中,各地經過上一年度的實踐,已經摸出了一些經驗,定出了一些具體辦法,但在全國範圍來說,這些經驗畢竟還不成熟;加以去年相當大的地區遭受了嚴重的水災,對於正常情况下全國糧食的生產和需要、農民餘糧和缺糧的全面情况仍然沒有徹底摸清,仍然不可能定出一套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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