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主城区采(碎)石场和小水泥厂尘污染的通告
摘    要: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主城区采(碎)石场和小水泥厂尘污染的通告》已经2001年12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包叙定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 键 词:环保  污染  防治  命令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