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山西省、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批山西省和河南省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晋政〔2001〕19号)及附件收悉。同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国务院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