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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抗诉程序中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
作者姓名:李雁冰  张红阳
作者单位: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辽宁朝阳,122000
摘    要:民事检察调查权是指检察机关为依法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在提请或提出民事抗诉前收集有关作为抗诉依据的事实材料的权力,我国现行法律对其没有明确规定。文章从赋予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查权的必要性角度出发,对民事检察调查权的概念、特征、行使原则以及具体制度设计作了初步探讨,以期对民事检察工作有所助益。

关 键 词:民事检察  检察监督权  调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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