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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律师干什么?——律师执业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引用本文:陈爱生.要律师干什么?——律师执业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J].中国律师,2007(8):79-81.
作者姓名:陈爱生
作者单位: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摘    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事情,不少人会想到找个律师.但也有不少人对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存在不同的偏见。有的认为找律师是浪费钱。甚至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聘请律师表示反感和不屑一顾——心想,"要律师干什么"。有的设制种种障碍,有的甚至粗暴无理地对待律师。如在刑事案件中,有的人认为律师是拿了坏人家属的钱为坏人说话。专给办案单位唱对台戏:在办民事案件中是拿了委托人的钱为委托人的利益说话:在行政案件中是帮助"刁民"对抗政府找政府的麻烦等。除了为政府担任律师外.他们认为律师都是在为个人、小团体的利益服务,而并不是为国家的利益服务.不是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对律师职业的公正性、正义性.在理解上存在"义利两难"的先天缺陷。有些人不接受律师,

关 键 词:律师执业  客观要求  社会发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日常生活  社会生活  当事人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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